养狗被抓了罚款多少擅自养犬不牵绳遛狗均会
2025年10月22日 潮流资讯
犬只进行户外活动时,应当由成年人牵领,为犬只携带号牌、束犬链,携犬人应当携带养犬登记证,这是《深圳市养犬管理条例》的规定。如今,不少犬主出门遛狗做到了用牵引绳,却忽略了带养犬证及号码牌。近日,深圳坂田就有犬主因为没带养犬证、没给爱犬佩戴号码牌,被罚了500元。在近日召开的深圳市政协六届五次会议上,市政协委员蒋雷建议,养犬应设门槛,有“前科”禁养犬。
个案
携犬外出未带养犬证
坂田一犬主被罚500元
2018年12月28日,坂田街道执法队处理了这样一起犬类管理案件:对外出遛狗未带养犬证的犬主开罚。
当天上午10时,坂田街道执法队队员在大发埔社区创新时代小区进行日常巡查时,发现大门口的人行道上,有一只棕红色的阿拉斯加雪橇犬被拴在消防栓上。该犬只体型较大,引发路人围观。
主人不在旁,犬只又未佩戴号码牌,执法人员一时无法得知犬只的相关信息。随后,一位自称是该犬只主人的90后小伙子出现。当执法人员要求该名男子出示犬只的养犬证和号码牌时,男子表示自己急着出门,忘记携带。
据了解,该男子打算到超市给犬只购买狗粮。由于超市不允许犬只入内,因此顺手把犬只拴在了门口的消防栓上。
男子携带犬只外出活动未佩戴号码牌、带养犬证,行为违反了《深圳市犬只管理条例》第二十三条,执法人员依据《深圳市犬只管理条例》第三十九条处以警告,并罚款人民币500元。这是坂田街道执法队首例携带犬只外出活动时犬主未带养犬证处罚案件。除此之外,坂田执法队早前亦对未经登记擅自养犬者进行了处罚。坂田街道执法队呼吁,希望广大居民按照相关规定文明养犬。
委员建议
将严重违反养犬规定的人
录入诚信档案
深圳市政协六届五次会议1月16日召开,委员热议民生话题。市政协委员蒋雷特别关注养犬问题,他认为《深圳市养犬管理条例》虽然颁发实施多年了,但由于相关部门的管理不到位,目前深圳市养犬泛滥,该条例没能严格执法,严重影响深圳法治城市形象和法治中国示范城市建设。
为此,蒋雷建议,尽快修订《深圳市养犬管理条例》,明确养犬者的权利和义务;对养犬人按条件分为支持养犬、符合条件可以养犬、禁止养犬等类别,支持残障人士、独居孤寡老人、失独父母等特殊人群的养犬行为,控制普通人群的养犬行为和数量,禁止严重或多次违反养犬规定的人群养犬;同时提高罚款额度,借鉴驾驶证扣分机制,不同情况的违法行为给予不同额度的扣分,鼓励市民正当举报违反养犬管理条例的行为。此外,利用社会诚信体系,将严重违反养犬规定的人录入其个人诚信档案。
记者走访
宠友:养狗者都知道,有些人就是习惯不好
“在深圳,‘未经登记擅自养犬’‘不牵绳遛狗’等会被罚500元,你知道吗?”对于这个问题,龙岗流浪猫狗志愿者小费表示“养狗的人都知道,有些人就是习惯不好”。
作为宠友,小费也很看不惯那些出门遛狗不牵绳、养狗不办证、随意丢弃狗狗的人。近几年,小费救助过不少流浪狗,这些流浪狗几乎都没登记注册过。有人找小费领养宠物狗时,小费会在领养条件中追加一条“务必办养犬证”。
新闻背景
全市登记注册犬只只占到1/4
据微信公众号“深圳发布”消息,在深圳“涉狗纠纷”警情近年多发且逐年增加,2018年1月至10月已发生3293宗,其中3010宗是“狗咬人”,算下来每月狗咬人事件逾300宗。
深圳是我国较早规范养犬立法的城市之一。早在1995年,深圳就颁布了《深圳经济特区限制养犬规定》。2006年,深圳市调整立法思路,变“禁止、限养”为“规范、管理”,在全国率先颁布实施《深圳市养犬管理条例》,引发巨大反响。
条例对养犬行为作出不少创新性的规定———实行养犬登记制度,未经登记饲养犬只要被处以500元罚款;犬只进行户外活动时,应当由成年人牵领,为犬只携带号牌、束犬链;医院、学校、影剧院、公园等公共场所禁止犬只进入等。
然而,与国内许多城市陆续颁布的“养犬令”一样,法规的实施效果并不尽如人意,涉犬投诉量并未减少。据不完全统计测算,全市共有犬只20万左右,登记注册的犬只只占到四分之一。不及时清理犬类粪便、遛狗不拴绳、犬叫声扰民等不文明养狗现象频现,犬只伤人的情况也时有发生,危害公众安全和市民健康。
养犬证可微信办理,需先给狗狗打疫苗
为解决市民对网上办理养犬证的需求,深圳城管在官方微信公众号“美丽深圳”推出“养犬服务”功能,市民通过微信即可办理“养犬管理登记证”。
在微信公众号“美丽深圳”点击一级子菜单“便民服务”,找到“养犬服务”,可线上办理养犬证,还有办证点地图、办理结果、文明养犬小知识等功能。
值得注意的是,申请养犬证还需要提供《深圳市犬类免疫证》照片。所以,办理养犬证之前,需要先给狗狗打疫苗。深圳实行狂犬病免费强制免疫制度,深圳范围内,挂牌深圳市犬类狂犬病定点免疫点的宠物医院,均能免费为犬只注射狂犬疫苗,可在“养犬服务”中查找到全市180多个犬类狂犬病定点免疫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