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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11月14日 潮流资讯
民众呼声,专门解决小区“四不”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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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沙市民如果遇到“不方便、不健康、不文明、不安全”问题
就上“民众呼声”平台投诉举报
运营人员将通过“四级”问题处理机制
督促投诉事件得到妥善解决!
来直击本周“民众呼声”投诉问题的协调现场吧!
现场一:
今年9月18日,娄女士与朋友搬到万顺家园高层2栋居住,她发现自己与房东所缴纳的物业费标准不一致。今年4月至8月,房东缴纳物业管理费1050元,而今年9月至明年1月,同样为5个月,娄女士却缴纳了1810元,相差805元 。也就是说,租户比业主每月多缴了152元的物业费。
12月3日,根据娄女士的投诉,民众呼声记者来到了万顺家园小区,长沙建宇物业公司公示的物业服务收费标准审批证明确表示:高层的物业费为1.5元/㎡。
但娄女士表示,自己交了5个月物业费总计1810元 ,房子面积为190平,经过计算物业费为每月1.9元一平。更让人诧异的是,娄女士所租住的房屋,物业收取电费的电价类型标注为商业用电。
民众呼声记者了解到,芙蓉区万顺家园小区还有两位租户也有同样遭遇。
对此,万顺家园小区的物业公司、长沙建宇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工作人员含糊其辞。
记者电话联系到了长沙建宇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法人代表欧阳亦文,他称:物业的收费符合物价部门定价,房屋出租后,业主收取租金即属于商业行为。那么,出租房屋是否算商业行为呢?定王台街道市场监督管管所的执法人员给出了答复。
执法人员表示,根据上门核查结果,娄女士所住房屋不存在“住改商”的情况。根据物业给出的时间及解决方案,12月15日上午,记者再次来到万顺家园小区,长沙建宇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的工作人员做出了回应。
对此,娄女士表示满意,然而,对于小区内有类似情况的租户,物业公司却并没有给出明确的解决方案。目前,芙蓉区行政执法局已经介入处理。湖南和大律师事务所的刘英律师表示,物业采用两套收费标准,不符合《湖南省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律师透露,遇到类似情况的的租户,可以通过两种方式维权:一是向价格主管部门请求,查处物业公司的违规收费的行为,二是通过诉讼的途径来解决。
现场二:
12月9日,开福区绿地海外滩小区业主李女士在“民众呼声”平台投诉,称该小区一期17栋2207户占用公共走廊,建了一扇铁门“圈地”堆放杂物,还养了几条狗。走廊离他家窗户不到一米,存在严重的噪音、异味扰民。
李女士表示:两条狗每天在李女士家厨房、卧室窗户外晃荡,犬只异味、噪音对李女士一家造成了较大困扰。
记者联系到了被投诉的业主,对方称,房子系他购入的法拍房,并以所谓的“保持原状”为由,不愿拆除。
随后,长沙长城物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长沙分公司证实:小区一期17栋2207户的入户走廊,不属于其私人面积。物业曾联合社区多次召开协调会议,但2207户业主拒不配合,最终无果。
秀峰街道城管办、鹅羊山社区工作人员来到现场查看后,将情况反馈至开福区城管大队秀峰中队。
民众呼声记者将持续关注事件的最新进展。
看了这么多现场调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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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小宣
编审 | 止戈
审核 | 山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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