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宝被养的猫抓了怎么办3岁孩童小区内玩耍
2024年05月17日 潮流资讯
新华社广州4月24日电(记者李雄鹰)3岁的小江在小区内玩耍时被流浪猫抓伤,小江家人与物业公司多次协商未果,将物业公司起诉至法院。近日,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对该案宣判,物业公司需承担30%的责任,赔偿医疗费等各项损失1300余元。
据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介绍,2019年7月26日,在家长的陪同下,小江在小区儿童游乐设施中玩耍时,被一只流浪猫抓伤,小江受伤后被立即送医,并且先后被注射狂犬病疫苗、狂犬病人免疫球蛋白。此后两年间,小江家人与物业公司就该问题多次沟通无果。2021年6月16日,小江父亲作为小江的监护人,以小江为原告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物业公司赔偿损失。
小江父亲认为,物业公司对小区负有安全保障义务,但该公司在事前、事中、事后都没有作出积极应对,时至今日小区内仍有大量流浪猫,物业公司应对此事负责。物业公司辩称,该公司既非流浪猫的饲养人、管理人,也非流浪猫的遗弃人,小江无权要求物业公司承担侵权责任。且物业公司针对流浪猫问题,已增加了巡逻人员的巡逻次数,张贴各种宣传、警示、告知,也多次安排人员进行捕捉、驱逐等,在巡查中发现流浪猫只能驱赶,而不可能保证小区内没有一只流浪猫,物业公司已经尽其所能履行安全保障义务。
佛山中院经审理认为,在本案小江受伤前,物业公司已经多次收到业主投诉小区内流浪猫比较多的问题,其应采取张贴警示通知、适当配备人员巡逻甚至聘请专业机构处理流浪猫问题等相应的措施预防侵害发生。但物业公司系在本案事故发生后才张贴警示通知,也没有证据证实其已增派人手驱赶流浪猫,物业公司未尽到管理责任及安全保障义务,其应承担赔偿责任。但要求物业公司承担本案全部责任过于苛责,遂判定物业公司对本案损失承担30%的责任。目前,该案已生效。
法官提醒,物业公司基于其与业主之间的物管合同取得了对小区的管理权,故参照安全保障义务的立法精神,其作为管理人应负有一定程度的安全保障义务。但物业公司作为民事主体,其管理能力及资源毕竟有限,故其对流浪猫狗所负的安全保障义务仅为辅助性、提示性的。
来源: 新华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