船舶维修计算船舶建造合同纠纷营运损失怎么
2024年05月11日 潮流资讯
在船舶建造合同纠纷中,营运损失是一个重要的争议点。一般来说,营运损失的计算应该包括以下三个方面的损失:(1)停工损失;(2)船舶装备更换或修理费用;(3)延迟交付造成的利润损失。徐宝同律师团队根据处理船舶建造合同纠纷的实操经验,详细介绍每种营运损失应该提供哪些证据。
停工损失证据:
如果船舶在建造过程中出现问题导致停工,造成了营运损失,那么应该提供以下证据:
(1)证明船舶停工的时间、原因和期间;
(2)停工期间船舶应该完成的工作及其进度计划;
(3)停工期间船舶的日常运营费用;
(4)停工期间损失的预计收益;
(5)停工期间其他相关的损失。
船舶装备更换或修理费用证据:
如果在船舶建造过程中,需要更换或修理一些装备,造成了营运损失,那么应该提供以下证据:
(1)证明需要更换或修理的装备和具体情况;
(2)更换或修理的具体费用及其支出证明;
(3)因更换或修理导致的停工期间的损失证明。
延迟交付造成的利润损失证据:
如果由于合同方的原因导致交付延迟,造成了利润损失,那么应该提供以下证据:
(1)证明延迟交付的时间及原因;
(2)因延迟交付造成的利润损失的计算及其证明;
(3)交付延迟期间船舶的日常运营费用;
(4)交付延迟期间其他相关的损失证明。
总之,在船舶建造合同纠纷中,为了证明营运损失,律师需要准备充分、真实、有效的证据材料,包括停工时间、装备更换或修理费用、交付延迟等方面的证据。这些证据应该能够支持当事人的主张,并在庭审中被有效地使用。
徐宝同律师,上海锦坤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国际律师协会(IBA)理事,亚洲代替性纠纷解决调解中心调解员,中国仲裁员,泰国国际仲裁中心(THAC)仲裁员。徐宝同律师团队专注公司、商事、股权、合同、疑难诉讼及仲裁争端解决,十余年法院审判实务及规则研究经验。本文不能视为对特定案件的法律建议或意见,仅为笔者团队在处理类似案件时法院的裁判规则。如你遇到法律问题,可以联系徐宝同律师,获取更有针对性的建议和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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