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立定点维修需要关于20202022年度
2024年05月11日 潮流资讯
区直各部、委、办、局,区法院、区检察院,各街道办事处,各企事业单位:
根据中央《党政机关公务用车管理办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经区机关事务管理局公开招标采购,确定厦门新信通汽车维修服务有限公司等3家汽车维修企业为2020一2022年度区直行政事业单位机动车辆定点维修企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定点维修企业
厦门新信通汽车维修服务有限公司等3家汽车维修和更换轮胎企业(附件1)。
二、维修费用结算
车辆维修项目实际维修费用结算,统一以[350200]ZS[GK]2019063-1(厦门市机关事务管理局2019-2022年度市直行政事业单位机动车辆定点维修服务类采购项目)确定的价格作为结算依据。
(一)维修费用总金额=定额工时×工时单价+配件进货价×(1+配件管理费率)。
(二)为方便管理,统一维修费用标准,实际维修费用结算时,列入招标范围的车辆常用(三清、四轮保养、四轮定位、年检及特检等)维修项目工时费、常用33种车型维修项目工时费按中标工时费价格目录(附件3、4)所列中标价执行;常用33种车型维修配件(正厂)价格、常用辅助材料价格按中标维修配件及辅助材料价格目录(附件5、6)所列中标价执行;本次中标工时单价为6元/工时,配件管理费率为4.0%,若附表所列工时费、维修配件费与工时单价/配件加收管理费率换算的价格不一致时,按孰低原则,以低者为准;未列入招标范围政府采购车辆的维修工时费按上述中标的工时单价计算,未列入招标范围的零配件、辅助材料按《思明区直机关行政事业单位机动车辆定点维修合同》有关条款执行(附件7)。
(三)在合同期内,应保证维修费用的平稳性,一般情况下维
修工时费、年检、特检费用、配件费用不变,如有价格调整,由区机关事务管理局另行通知。
区直各行政事业单位根据中标定点的3家维修企业的地域位置、服务态度、维修质量和服务承诺等因素,自主选择定点维修企业进行机动车辆维修和更换轮胎。
三、定点维修期限
2020年9月1日至2022年10月31日。
四、其他事项
区直各部门接到通知后,请及时通知所属相关事业单位,抓好机动车辆定点维修工作。
来源:厦门市思明区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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