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苍山区家电维修福州仓山又现野蛮强拆衣
2024年05月11日 潮流资讯
来源:打虎拍蝇快讯
作者:李芝峰
4月24日傍晚,在没给任何通知的情况下,数十人带着拆房机器设备,突然来到福州市仓山区建新镇洪塘路第二十九中学背面山上,对一座已建成并使用十余年的房屋进行强制拆除。
据当时在现场围观的市民老陈介绍,强拆人员对该房进行强拆时,房屋里面的衣物、被褥、冰箱等家具家电,基本都没有搬出来。强拆过程中,有一位匆忙赶到现场的老人,要冲进去搬东西,结果却被强拆人员推了出来。
强拆过后,贵重物品都被埋在了废墟之下。直至强拆人员全部撤离,那个老人家才得以进入废墟翻找居家物品。但因物品都被压在水泥板底下,老人家连翻都翻不动,看得让人十分心酸。
在十天前的4月14日,建新镇清理整治违法建设专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曾前往该房张贴《告知书》,称“如你房三日内仍未拆除违法建设,后续我镇将提请相关部门对你户采取限制产权、上报‘联合惩戒’、不予供水供电服务等措施,以督促你户自行整改。”
但是,《告知书》说的是“限制产权、上报‘联合惩戒’、不予供水供电服务等措施”,结果十天后遭到的却是野蛮违法强拆。
“这与土匪行径有何区别?”现场围观群众对此义愤填膺!
在《告知书》之后,建新镇政府就再也不需要发任何通知,进而径直进行强拆?法律依据何在?属于行政处罚吗?
对此,北京即明律师事务所张瑞建律师提示称:强制拆除违法建筑,不属于行政处罚,而是行政强制措施。
所谓行政强制措施,是指行政机关在行政管理过程中,为制止违法行为、防止证据损毁、避免危害发生、控制危险扩大等情形,依法对公民的人身自由实施暂时性限制,或者对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财物实施暂时性控制的行为。
行政机关强制拆除违法建筑物必经程序:
1、调查取证阶段(案件调查及现场勘察记录、调查询问笔录等);
2、立案告知阶段(立案审批表、限期拆除告知书);
3、审核决定阶段(处理审批表、限期拆除决定书);
4、强制执行阶段(履行行政决定催告书、强制执行决定书、强制拆除公告)。
特别说明:
1、其中《限期拆除决定书》、《强制执行决定书》为说理式文书,连同《限期拆除告知书》、《履行行政决定催告书》须按照《民事诉讼法》送达要求给当事人,当事人若不在现场或拒绝接收,可在违建现场张贴除《强制执行决定书》以外的有关文书。
2、部分法律文书时限:其中《限期拆除告知书》、《限期拆除决定书》、《履行行政决定催告书》等文书之间开具时间视违法建筑物的面积、社会影响程度等情况合理而定。《强制执行决定书》必须给当事人留足最长三个月的诉讼期限。《强制拆除公告》可以与《强制执行决定书》一并发放,或者在《强制执行决定书》期满前发放。
3、有关现场核查的问题:应在分别开具《限期拆除告知书》、《限期拆除决定书》、《履行行政决定催告书》后按合理期限内对当事人是否自拆情况进行核查,填写《核查情况登记表》。
根据律师的提示来看,仓山区建新镇的所作所为,并没有依法履行相关法定程序,已涉嫌严重违法。该违法行为导致十余间房屋被推倒,除了几件不值钱的衣物、家具被强拆人员搬出房屋以外,其余几乎所有家具家电、贵重物品都被埋进了废墟。
此举不仅给房主带来巨大的经济损失,而且还造成极其恶劣的社会影响。
究竟谁是该野蛮强拆、违法强拆的幕后指挥者?人民群众希望上级相关部门能介入调查,依法依纪追究徇私枉法者的法律纪律责任,维护良好的政府形象。(来源:打虎拍蝇快讯)